苏州职大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苏州职业大学 2017-03-02 08:59:54
十二、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除了学业水平测试和体育艺术特长加试分外其它项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且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并在面试时提供有效证明、证书等原件。)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5.艺术和体育特长加试通过的考生,录取时根据加试成绩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折算分值为20分、B等折算分值为15分、C、D等折算分值为0分计入录取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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