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大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苏州职业大学 2017-03-02 08:59:54
十三、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考测试折算分值+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文化联测折算分、语数外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免试生的录取:免试生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录取第一专业。每专业录取免试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1/2,如超过,按面试和政策加分成绩总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确定录取专业。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①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②考试(含面试)违纪的;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④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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