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卫生学院2017单招简章
江西卫生职业学院 2017-03-03 11:50:52
2017年江西卫生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朱祖余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和招生、教学的副书记、副院长担任。
学院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学院要求各工作小组认真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和我省单招工作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学院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招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邮寄通知书、与省考试院联系等工作。
2.考务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考试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
3.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全过程参与和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录取考试“阳光”实施。
考生的安全、食宿、学院环保、考场安全、试卷保密保管等工作由学院后勤和保卫处负责。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