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专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03 11:04:57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校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优惠政策: 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高招办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自动放弃

  预录取的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若未办理录取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经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取消其录取资格。因个别考生放弃预录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从备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单公示

  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后,我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报到和复查

  (一)凭录取通知书报到。

  获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提前缴费注册,否则作弃权处理,并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报到。

  (二)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三)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学校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政策,建立了“奖、贷、勤、助”的助学体系。

江西中医药高专怎么样?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