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高专2017单招简章[单招日程]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03 11:04:57
七、工作流程和日程安排表
工作流程:
第一步 到学校招生办现场或在学校网上进行我校单招报名;
第二步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和学校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第三步 考生到学校确认和考试;
第四步 确定并公示拟录考生名单;
第五步 考生录取确认和学校办理考生录取、通知书发放(邮寄)、提前缴费和单招工作总结等。
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注意事项 |
2月27日~3月5日 | 考生报名 | |
3月6日~3月7日 | 考试院审核考生名单 | |
3月8日 |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 |
3月10日 | 现场确认、领准考证 | 学校招生处,考生交验材料、熟悉考场 |
3月11日 | 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 | |
3月16日 | 成绩查询并公示拟录名单 | |
3月22日 ~3月23日 | 提前缴费确认录取 | 学校招就处、财务处 |
3月25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
4月3日开始 | 寄发录取通知书 | 寄到高考报名时留的通信地址 |
4月15日前 | 单招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教处和省教育考试院 | |
8月底9月初 | 新生集中入校 | 凭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
八、工作纪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试点工作全过程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试点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考生未被录取,可再次参加普通高考,对考生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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