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4 17:12:14

  第十一条 考试(测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学院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由学院自行组织封闭命题、考试和评卷。学院分类招生采取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

  (二)测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

  (三)退役军人参加分类招生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可参加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以省统考成绩作为相应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五)测试分两类

  1、普通高中毕业生:

  (1)取得高中毕业资格,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为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级。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3)按“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的平均分+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最终得分(150+100,满分为250分),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2、三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1)需参加我院组织文化知识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300分。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文化知识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最终得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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