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市经济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2017-03-05 11:53:47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详见我院网站(网址:www.sjzcsjjxy.com )。

  四、录取规则

  (1)参加2017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考试成绩,折算办法按照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

  (2)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

  (3)我院按总成绩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顺序,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对拟录考生按第一专业录取。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申请进行二志愿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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