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市经济学院2017单招简章[奖助政策]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2017-03-05 11:53:47
五、收费标准:
(1)学费详见我院招生计划。
(2)奖学助学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院设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年8000元/人,教育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每年5000元/人。
助学金: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每年3000元/人,资助标准分为3档(1档每人每年2000元,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2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3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年,凡需要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到当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教育局)咨询有关生源地贷款事宜,学院将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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