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护理学院2017单招简章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2017-03-05 10:38:15
2017年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
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
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
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
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考试院批准,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医药卫生专业大类联考单招工作由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牵头并分别设置考点,联合相关单招院校组织考试,实施联考单招(含面试)命题、制卷、组卷、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完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详细见“医药卫生类联考单招方案”)。我院成立2017年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招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和“联考单招”牵头院校一起,完成在本校所设立考点的一切考务工作。单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若干小组:协调组、考务组、数据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和录取组。单招办公室在单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实施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纪检监察组要全程参与单招工作,加强对考务、阅卷、数据登统、录取等环节的监督监管力度。
三、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试),考生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核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所报考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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