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护理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2017-03-05 10:38:15

  六、录取程序:

  (一)录取原则:

  (1)、由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根据考生志愿,按“河北省医药卫生类联考单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总分相同时,以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优先,如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联考单招”一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的方式。参加二志愿征集时认同他校成绩。

  (4)、“文化考试”与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两类考试成绩不能有缺考。

  (二)录取时间、公示、备案:

  (1)录取

  4月19日8时-20日18时,办理免试考生录取备案;

  4月21日8时至18时,院校通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一志愿考生报考、体检和成绩信息,阅档审核;

  4月22日12时前,院校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退档考生注明退档原因;

  4月22日14时至23日12时,省教育考试院平行志愿录取;

  4月23日14时至24日18时,院校下载、确定专业,调整专业计划后上传;

  4月25日8时至25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

  4月25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5日15时,考生查询一志愿录取结果;

  4月25日20时至26日16时,考生填报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公布缺额、征集志愿方式进行。一志愿未录取的考生届时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缺额计划,按规定填报志愿。

  4月27日9时至27日18时,院校下载二志愿考生报考、体检和成绩信息,阅档审核。

  4月28日8时前,院校上传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及拟退考生名单(不含专业),退档考生注明原因;

  4月28日8时至12时,省教育考试院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

  4月28日14时至18时,院校二志愿下载、确定专业,调整专业计划后上传;

  4月29日8时至17时,二志愿网上录审;

  4月30日9时,查询二志愿录取结果。

  (2)、备案:录取结束后,高校领取新生录取名册,并据此及时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5月1-10日,学校在官方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在考试院规定时间内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示后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七、毕业生待遇

  (一)、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二)、参加“联考单招”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享受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待遇,统一注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三)、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八、入学和复查等事宜:

  (一)、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报考证、准考证、身份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报省教育考试院。

  九、组织保证:

  (一)、严格按照《承德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学校成立由院长负责的“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成立“联考单招办公室”,下设若干小组:协调组、考务组、数据组、财务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等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合作。

  (二)、成立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程参与联考单招工作,“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教育部令第33号、第36号处罚。

  (三)、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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