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
2017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于2009年成立,是东莞市唯一一所公立高等职业院校,是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第三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建校以来,学院依托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学生成长,支撑东莞制造”为办学理念,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不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答考生问
1、什么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答:自主招生是普通高考的一种形式,是国家普通高考改革的体现,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指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部分高职院校在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内实施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进行入学考试(测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高考入学形式。
2、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在待遇及毕业证书、收费标准等方面上有区别吗?
答:参加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只需通过我院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考试,不需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文凭、管理等方面与全国高考录取的考生身份完全相同,属国家任务生。
3、什么是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模式
答:现代学徒制坚持“四个双”。一是双主体育人,学校和企业均是育人主体;二是双导师教学,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均承担教学任务;三是学生双重身份,学生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四是签订两份合同,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合同。
我校采用先招工再招生、招工和招生同步两种招生模式。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录取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人才培养采取学校与企业共同培养的模式,专业课程教学及质量监控由校企双师教学团队与管理团队共同承担。
非在岗企业员工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签订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经学院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安排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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