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机电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0 21:08:26

2017年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50084,在陕招生代码:815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 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院。学院占地315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6万余册,固定资产3.5亿元,各类在校生5000余名。三十多年来,学院充分发挥机电、制造类学科和专业优势,不断加强师资配备,形成了机电、电子、汽车、信息、加工制造等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专业体系,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陕西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宝福路56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院校级领导及招生工作办公室、教务部、各教学系部、校团委、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保卫部、财务部、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设有四个职能小组,各小组组织实施,全员参与。

  1.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组:

  宣传、咨询、录取、报到组负责各种与招生相关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学院形象、品牌、特色的宣传;负责学院网站的更新,指导和督促各系、各部门网页更新,校区宣传栏更新;做好招生过程中现场、电话、QQ、微信等各种渠道的信息咨询工作,做好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的编印;做好招生宣传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考生报名、准考证发放、考生录取、新生注册、录取备案、通知书邮寄等工作;做好新生报到入学的接待工作及联络工作。

  2.测试组:

  测试组负责考试工作的命题、考试、阅卷、成绩录入汇总等工作;组织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等考试;做好考试实施、安全保密、考生组织与管理等。

  3.保障组:

  保障组负责招生期间的校园安全,做好环境卫生及餐饮、医疗服务等保障工作。

  4.纪检组:

  纪检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招生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各职能小组按照承担的招生工作职责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并积极动员和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与相关系部一道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sxjdzy.cn 招生咨询电话:0917-2887888 2887889 288792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专业、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下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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