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夏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 2017-03-10 09:21:05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60人、准现代学徒制50人。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 2月25日前,考生根据本人报考条件自行选1-2个专业志愿,并凭考生号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w.gzhxtc.cn/进行预报名。
第十九条 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网上公布的时间,将《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普通高考报名时的回执、二代身份证、中职考生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毕业证书(往届生)、大1寸免冠头像照片(蓝底),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报名网站。
第二十条 2月27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学校完成考生提交材料的审核,考生可在学校网上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请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2月15日-2月20日)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第二十一条 3月3日前(具体时间见学校网上公告)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书(往届生)、技能证书(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普高生)、高考体检表(如没体检同学可在面试时提交)以及符合免试、免考“技能证书”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缴交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 符合中职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免考“技能证书”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学校提交获奖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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