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须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2、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往、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并取得成绩。报考我校电子商务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网测),并获得“合格”成绩才能参与到该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未取得高考报名号的,须在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要求:
序号 | 招生专业 | 中职学校对应专业要求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数控技术应用、数控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控制、计算机及控制技术、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于维修等制造类及电类专业 |
2 | 印刷媒体技术 | 平面媒体印制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网页美术设计、出版与发行。 |
3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数控技术应用、数控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工程技术、工业自动控制、计算机及控制技术、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于维修等制造类及电类专业 |
招生专业与技能证书要求表
招生专业 | 技能证书要求 | ||
证书名称 | 等级 | 发证机关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车工、铣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模具工、磨工、电切削工、钳工、制冷设备维修工 | 中级及以上技能证书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授权) |
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印刷媒体技术 | 车工、铣工、维修电工、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模具制造工、磨工、钳工、平版印刷工、平版制版工、电脑照排工、网版印刷工、网版制版工、计算机操作员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授权) |
印刷专业、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美术专业技能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焊工、钳工、镗工、铣工、车工、刨工、磨工、汽车维修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模具工、维修电工 |
中级及以上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授权) |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 | B级及以上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类证书 | 四级及以上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
职业核心能力等级证书 | 中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250人(含实施“网测”考试形式40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30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120人。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招生模式 |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计划 | 学制 |
自主招生 常规模式 |
普通高中 应往届毕业生 |
包装策划与设计 | 40 | 三年 |
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 | 50 | |||
药品生产技术 | 40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0 | |||
市场营销 | 40 | |||
普通高中 应往届毕业生 (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测) |
电子商务 | 40 |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印刷媒体技术 | 30 | 两年 | |
现代学徒制 |
普通高中 应往届毕业生 |
光电技术应用 | 20 | 三年 |
应用电子技术 | 20 | |||
药品生产技术 | 20 | |||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2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 | |||
普通高中 应往届毕业生和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
印刷媒体技术 | 20 |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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