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09:43:10
3、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1月15日 | 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 学生处、教务处 |
1月25日-2月25日 | 自主招生报名 | 各系、学生处 |
2月15-25日 |
初审:网上审核考生报考信息 材料寄送:初审通过的考生寄送材料 |
学生处 |
2月15日-3月1日 |
复审:审核考生纸质材料 缴费:复审通过的考生交报名费用 |
学生处、财务处 |
3月6日 | 网上公布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 学生处 |
3月10-12日 | 考生网上打印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 教务处 |
3月15日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教务处、各系 |
3月16日 | 录入考试成绩到报名系统 | 教务处 |
3月20日前 |
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示拟录取名单 |
学生处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名单人员提交《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 学生处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 学生处 |
3月29日前 | 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学生处 |
第十六条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及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所有专业文化素质考试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满分为100分。
第十八条 分值设置
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普通高中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40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 分。
第十九条 考生名单确定
复审通过并缴报名费的学生均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可以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学校将在招生网公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入围考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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