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09:43:10

  3、时间安排

工作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月15日 审核并向省教育厅、省考试院报送自主招生章程及工作方案 学生处、教务处
1月25日-2月25日 自主招生报名 各系、学生处
2月15-25日

初审:网上审核考生报考信息

材料寄送:初审通过的考生寄送材料

学生处
2月15日-3月1日

复审:审核考生纸质材料

缴费:复审通过的考生交报名费用

学生处、财务处
3月6日 网上公布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 学生处
3月10-12日 考生网上打印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教务处
3月15日 职业适应性测试 教务处、各系
3月16日 录入考试成绩到报名系统 教务处
3月20日前

依照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示拟录取名单

学生处
3月24日前 拟录取名单人员提交《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学生处
3月24日前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学生处
3月29日前 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结果,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学生处

  第十六条 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第六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及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所有专业文化素质考试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有关技能和相关特长,满分为100分。

  第十八条 分值设置

  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普通高中考生入学选拔考试总成绩为400分,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 分。

  第十九条 考生名单确定

  复审通过并缴报名费的学生均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可以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学校将在招生网公示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入围考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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