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736,在陕招生代码:8129。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西北地区一所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开设有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金融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20个专业,在校生5900名。
第五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邮编:712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接待考生及数据汇总上报,教务处负责考生各种测试,监察审计处负责招生录取全程的监督。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33733333 029-3373226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学院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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