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邮电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3 11:31:38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650或8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3500/学年,一般困难学生2500/学年;
学院助学金:15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500元/学年;学院新生奖学金:1000元/学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实际劳动量发放报酬。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精准资助每生每年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经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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