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徽商职业学院 2017-03-13 09:17:40

徽商学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徽商职业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一、总则

  1、为保证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2、分类考试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以人为本、简化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学院性质

  1、学院全称:徽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191)

  2、学院地址: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 邮政编码:231201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6、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三、 学院概况

  公办学校,历史久,师资强

  学院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学院前身——安徽省物资学校,创办于1965年,已有半个世纪的办学历史。于2015年10月,迎来建校50周年华诞。学院面向全省招生,现有在校生6500余人。

  学院有多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教坛新秀、省级教学团队、省级优秀教育管理者等,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20%,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占53.4%,“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60%以上。

  学院是全国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安徽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教育部全国物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安徽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安徽连锁经营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合肥市文明单位等。被中商联及中物联授予“首批全国商业服务业职教人才培养基地”称号和首批全国职教物流人才培养基地”称号,获得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科学进步二等奖和安徽省物流发展突出贡献奖。2014年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

  四、组织领导

  1、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

  2、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分类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4、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

  5、加强招生考试与录取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五、招生对象

  我院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对象为已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者,包括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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