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徽商职业学院 2017-03-13 09:17:40
九、录取规则与录取程序
1、录取资格:凡分类考试总分数达到本院合格线的考生,均具有被本院录取的资格。
2、专业确定原则:凡获得本院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考生分类考试总分数从高到低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专业,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专业服从志愿不服从的,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
3、报名考生预录取名单于4 月18日前在本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
本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被本院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7日—28日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2016年5月30日前,本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