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事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西安外事学院 2017-03-14 14:34:01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分别于2017年3月9日至3月10日,3月18日至19日在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含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以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考生只确认和填写志愿表,不再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第十四条 我校于2017年3月9日至3月10日,3月18日至3月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然后打分评分。

  “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入学申请者,由我校自主命题和考核。文化基础课考试是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和英语,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学生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计分。

  第十五条 我校于2017年4月6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第十六条 经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7日至10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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