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2017年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419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中路328号
邮政编码:2430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新生享受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由学院高职招生录取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录取委员会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确保“阳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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