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 报名条件: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条 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一条 现场确认及面试:
1、普通高中生于2017年3月7日至28日到我院(或我院在校外设立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并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2、“三校生”于2017年3月7日至28日到我院(或我院在校外设立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进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第十二条 评分:
1、普通高中生实行综合评分。即:综合评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14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72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88分)。
2、“三校生”实行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采取综合评分。综合评分(300分)=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100分)。
3、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含同等学力),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和计算机应用基础。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或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第十三条 审核公示:2017年4月6日前将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生办,并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公示。
第十四条 报到注册:预录取考生于2017年4月7日至18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或我院在校外设立的考点)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备案录取:2017年4月19日-20日,为已报到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