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根据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3月11日至12日或3月18日至19日在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我院测试科目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7年3月11日至12日或3月18日至19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闭卷),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形式,满分150分,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及发展规划、基本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三)我院艺术类招生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7年4月6日前,将入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7年4月7日至4月9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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