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5 22:08:59
第四章 成绩评定及考试方法
第五条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特长成绩
(一)、考生总分(满分430分)=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特长成绩(满分30分)。
1、笔试: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
2、面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特长成绩: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高中考生会考级别达到相应加分等级;中职或高中考生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称号之一的;体育类、文艺类、人文科普类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等。最高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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