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7-03-15 09:26:07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健康要求: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三)专业要求: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不限。
(四)录取方法:
1、预录取
我院将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中职毕业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较高者优先录取。于4月18日前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4月24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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