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7 15:13:12

陕西交通职院2017分类招生章程

2017年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2830,在陕招生代码:8123。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

  学院设有公路与铁道工程学院、建筑与测绘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城轨交通学院、交通信息学院、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基础学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体育部等7院3部,共开设50个高职类专业。学院教师先后荣获黄炎培杰出教育奖2人、优秀理论研究奖2人,院长荣获黄炎培杰出校长奖。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师德先进集体3个,省级重点专业10个,省部级教学名师7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人,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6部,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6个,省级教育成果奖6个。拥有门类齐全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21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训基地2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院本部),邮编: 710018;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邮编:710014。

  招生咨询电话:029-86405005,86405535。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院纪委办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的落实及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决定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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