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7 15:13:12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5500元/年;
住宿费(带暖气):500/650/800/1000元/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报到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学院每年奖励学生4000余名,发放金额约10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35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利星行奔驰奖学金、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1000元/生·年,“高速网”奖学金:2500元/生·年,“志尚”奖学金:25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二十六条 学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我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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