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职院2017高职招生简章
2017年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本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9)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地址:学院有两个校区,地址分别为: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6.概况:本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是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本院前身是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于1920年的集美水产学校,具有97年悠久历史。本院坐落于厦门经济特区,占地面积712亩,地理位置优越。
本院坚持立足福建,服务海洋,面向全国,培养海洋领域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办学定位,紧紧围绕“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铸校”的办学理念。目前设有航海技术、信息技术、工商管理、生物技术、机电工程等5个系33个专业,在校生逾9000人。本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学生创新创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与省内外多家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并开设了大学生KAB创业教育课程,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就业单位。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本院2017年高职招考具体招生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福建招生资讯—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计划》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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