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院2017高职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29 23:13:20
四、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科“保底线”,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委托有关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按照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面向高中及中职招生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中职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70%+技能测试分×30%
4、录取成绩排序规则
(1)先同等优先,面向高中生类招生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科目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先同等优先,面向中职生类招生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它
(1)、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2)、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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