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职院2017高职招生简章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29 21:46:59
2017年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职招考”)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及代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3976)
第二条 办学性质、层次及类型:我院是经教育部审核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业务上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城区(梅列区高岩路6号)第三章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院高职招考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电话:0598—8282790(纪检监察室)、8282710(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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