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南洋2017高职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厦门南洋 2017-03-30 00:25:11

四、招生要求

  1、外语语种: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2、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由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严格按福建省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成立以学校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六、录取规则:

  学校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颁布的有关高校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我校认真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同时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阶段征求志愿。对征求志愿进档考生参照第一阶段录取规则执行。

  面向高中生招生录取规则:

  执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考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面向中职类招生录取规则: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有关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 我校面向中职各类招生委托职业技能测试学校

  职业技能测试大纲由省里统一制定发布,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上各高职(专科)院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0%+技能测试成绩折算后的30%,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4.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美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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