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 2017-05-03 12:04:49

中国药科大学2017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药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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