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7农村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中南大学 2017-05-05 09:45:51
四、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浙江省考生根据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相关选考科目要求)单独填报志愿。志愿填报错误或其他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浙江省为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一段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优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专业确定原则
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计划见附件。
⑵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高考成绩(不含附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有政策性加分者、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⑶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五、监督机制
我校的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11室)
邮编:410083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传真:0731-88830630
电子邮箱: admis@csu.edu.cn
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3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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