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毕业流程
1、结业要求:
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契合下列条件的,方可参与结业考试,申领自学考试结业证书。
① 修完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则的理论课,考试合格。
② 完结本专业实践课程查核,成绩合格。
③ 思想道德契合要求。
④ 请求学士学位证书的,有必要具有国家供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2、结业程序: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评判和请求结业,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结业手续。凡契合结业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则时间内(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详细时间以校园组织为准)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及悉数《课程证书》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请求本科结业证书的,还应持有大专以上学历原件,契合初试条件的,到所在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请求结业证书,印制考生基本情况表,交考生核实签字,并出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结业生思想道德评价表》。报考单位人事(劳动)部门负责人对在岗人员编撰定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岗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编撰定见并加盖公章。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学院、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三级审核,契合条件的将颁布结业证书和结业档案。
(3) 详细程序:
考生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及一切单张证明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给《研究生报名表》。结业生报名表由考生自行填写,由本单位签字(非作业人员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并于规则日期报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由市自学考试作业委员会、省考试委员会审批。考生不得私自隐秘、假造、涂抹《研究生报名表》。违者将遭到严肃处罚,直至撤销结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由省、自治区、市考试委员会颁布相应的结业证书,主考校园在结业证书上会签。结业生的相关档案由省自考办发往结业生所在单位、人事或劳动部门自行存档。
4、采集程序:
证件:准考证、身份证
1、出示你的准考证、身份证,告诉你你的专业和水平。
2、在结业生档案接纳登记簿上签字。委托收款的,应当一起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并在签名栏签名。
3、拿到档案袋和证书夹,细心核对有无讹夺(档案袋内有自学结业证书、自学课程证书、自学研究生登记表和结业成绩单);
4、取出结业证书、自学课程证书并妥善保管。将自学成绩单和成绩单(各1份)密封在一个袋子里,交给我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先复印一份研究生登记表,留作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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