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南京艺术学院 2017-06-14 21:23:55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费:按学年收取,以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注: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四学年起,符合条件的学生赴英国学习,学费按英方标准收取。
学校设有20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xgc.nua.edu.cn/。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按照“阳光工程”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推进制度化、系统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面向考生的宣传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本校网站或相关招生宣传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务必警惕招生诈骗。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8055
传 真:025-83498113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nua.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九、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本章程由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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