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国语大学2017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7-06-16 11:07:31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和呼吸器官无疾病,上镜后左右脸无明显不对称,左右眼无斜视、无色盲、色弱、夜盲。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含中澳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十六条 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和语文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150分制)。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 根据社会需求及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制定2017年本科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并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预留本科招生计划34个,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
第十八条 教育部(教外综函【2012】30号)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商务英语专业(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50AU2A20121236N专业代码0502H)为我校与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教育项目,学制4年,修完两校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四川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和纽卡斯尔大学商学士学位。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以省级招考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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