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7招生简章
重庆三峡学院 2017-06-15 20:53:44
2017年重庆三峡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重庆三峡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普通本科;教育部院校国标代码:10643。
第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公众邮箱cqsxxyjcc@163.com。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拟2017年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学校招生信息网也同样公布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预留机动计划和使用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七条 2017年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提前批小学教育(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普通文理类、美术类、体育类、对口高职本科类(招收中专、技校、职中“三校生”)、少数民族本科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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