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等高层次人才的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学。
(一)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二)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和高职
(三)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五)联系电话:0838—5182078
(六)邮政编码:618307
(七)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afuc.edu.cn E-MAIL:zsk@cafuc.edu.cn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及结果、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
(二)学院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高考录取期间重大事项的决策。
(三)学院招生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四)学院监察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要求
(一)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1.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通用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体检、背景调查、心理品质测试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顺序录取。
2.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3.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根据《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7(C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4.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导航工程专业(通讯导航监视、导航应用与规划):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5.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
6.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均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
7.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
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8.安全工程专业(航空油料储运安全):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9.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
10.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11.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12.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客舱管理方向、空防安全管理方向):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女生身高164—173厘米,男生身高175—185厘米,无色盲色弱。
13.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飞行器维修技术(直升机维修):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病史。
14.消防工程技术专业(航空消防工程):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15.民航运输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无色盲色弱。
16.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江苏考生报考细则请详见该省考试院公布信息)
17.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民航安检):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
(二)入学条件: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三)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状况结合民航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可不予录取:生活不能自理、斜视、色盲色弱、嗅觉障碍、口吃、双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计划编制原则:
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二)计划使用及调整:
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针对飞行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校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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