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医大2017招生简章

陕西中医药大学 2017-06-16 08:50:00

陕西中医大2017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 陕西中医药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本科普通高等医药院校。上级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国标代码:10716。招生层次:本科。

  第三条 学校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学校现占地面积796675.3平方米,分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西安市西咸新区西咸大道,北校区位于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第四条 学校现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21个本科专业,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拥有中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已经形成了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不同层次,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达到《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陕西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陕西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校长、纪委书记担任,委员包括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监察处、学生处、计财处负责人及教师、学生、校友代表。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陕西中医大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