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17招生简章[学费]

华侨大学 2017-06-15 01:11:01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

  全英文教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专业学生学费2.8万元/年.人,第二、三学年如在美方大学学习,按照美方大学学费标准缴纳,第四学年学生返回我校学习,按与美方大学对应的我校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如未能去美国学习的学生以及回校就读全英文专业的学生,仍按2.8万元/年.人学费标准缴纳;艺术类专业9360元/年.人,临床医学、药学专业6760元/年.人,其它本科专业5460元/年.人。

  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二、住宿费

  普通宿舍6人间500—570元/年.人;学生公寓4人间130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十八条 奖助学体系。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24项,受奖面近50%;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方式获得资助。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时还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及时的帮助。

  同时,为鼓励优秀考生来校就读,学校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设有一等奖3万元/人、二等奖1.5万元/人、三等奖8000元/人。获奖办法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华侨大学2017年优秀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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