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河西学院 2017-07-01 23:56:14
第二十二条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和困难资助体系。设立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综合奖(助)学金、钱学森沙产业奖学金和浩廉奖学金等。资助措施有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等形式。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办公室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西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河西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8283598
传 真:0936-828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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