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大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内蒙古民族大学 2017-06-30 10:55:29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五条 学生学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475-8313584
学校网址:http://www.imun.edu.cn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im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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