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17招生简章
鲁东大学 2017-06-15 12:46:14
2017年鲁东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鲁东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鲁东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2017年普通本、专科招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鲁东大学;学校代码:10451。
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一)位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山东烟台;
(二)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三)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
(四)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博士培养单位;
(五)国家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在学校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鲁东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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