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17-06-30 14:27:36
九、录取规则
(一)学校属提前批次录取院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一批(重点)本科录取线;
如遇本科一批、二批合并的省份,则为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线。
(三)在政治审查、体检、面试、体能测试等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按120%的比例调档,施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为100%。
(四)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至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五)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同一专业录取时,在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若均无政策性加分,依次优先录取实考分高者、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六)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七)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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