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条件]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并须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
(二)招生条件: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审合格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考生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7年招生政审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
2.身体条件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
(2)心理健康;
(3)双侧裸眼视力均在4.7以上;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市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区市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在组织体能测试的省份,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应合格;
(7)身体状况没有2003年3月1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详情请登录我校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www.cicp.edu.cn)。
3.我校今年对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河南、浙江、宁夏、云南、贵州、重庆、安徽、江西12个省区市的考生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以上省份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校在录取时按照其投档前形成的考生体检信息等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其他省份的考生在录取前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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