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通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7-02 20: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我校与本科院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
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相应本科院校相应专业学习两年,符合毕(结)业条件者,可获得普通本科毕(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合作本科院校及专业如下:
1.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与五邑大学的交通工程专业开展试点招生;
2.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开展试点招生;
3.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与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的网络工程专业开展试点招生;
4.汽车电子技术专业与岭南师范学院的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开展试点招生;
5.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与广州航海学院轮机工程专业开展试点招生;
6.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与广州航海学院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开展试点招生。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学校在广东省录取批次分为第三批专科A线,高职“3+证书”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省外生源录取批次按生源省文件要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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