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医专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27 11:41:17
七、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的相关政策。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身体要求:身体限报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入校后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给予退学处理。
(2)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3)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颁发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及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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