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职院2017招生简章[助学政策]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6 18:51:27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 凡在我校就读的高职专科学生均可参加优秀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奖学金每年评比发放一次,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学院在协助办理助学贷款的同时,可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或假期企业带薪实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将根据当地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五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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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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