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安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一、校 名 全 称:安阳师范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0479 法人代表:黑建敏
二、办学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政编码:455000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学校性质:公办本科
五、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师范类专业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结果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考生外语考试语种要求是英语。其他各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六、组织机构和计划编制
1、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人才需求、就业情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招生计划,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3、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国家核定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以及各省未完成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集体决议、顺延录取、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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