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财贸学院2017招生简章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017-07-02 22:11:23

北京财贸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北京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校址:北京市通州区北关大街88号(校本部)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南涿州大石桥(涿州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朝阳校区)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礼士胡同41号(东城校区)

  5.基本情况: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教委直属公办普通高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优秀单位,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多年稳定在99%以上,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占地面积447亩,在校生近8000人,校内建有17000平方米的实训基地,2000平方米生产性实训基地,校外建立了300多家顶岗实习基地。

  学校设有金融系、工商管理系、立信会计学院、信息物流系、旅游与艺术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素养教学部)9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珠宝鉴定与营销)、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会计、会计(税务会计)、电子商务、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导游(国际领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其中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导游(国际领队)专业是国家级示范专业;

  会计、金融管理(银行)、证券与期货专业是北京市示范专业;

  电子商务专业是北京市级教改试点专业。

  第三条 招生机构

  1.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相关政策,依法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委员会做出的决议,做好招生委员会日常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计划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身体健康。

北京财贸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